针对刑事拘留流程,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二、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对,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执行拘留的人员在必要时,可以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 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另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刑事案件拘留流程:由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执行拘留的人员在必要时,可以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