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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婚后需要加名字吗

2022-06-29 20: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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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29 回复

专业分析:

婚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所有权自然是婚前的个人财产。 婚后没有对共同财产进行约定,那么实行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共同偿还房屋借款,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意味房屋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当然夫妻双方可以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以房屋登记增加房屋共有权人。如果你想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除了可以选择赠与、买卖方式外,还可以选择房屋析产登记。需要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夫妻析产公证手续,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市国土房管局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夫妻析产协议书、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再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析产登记。这样,就能增加配偶为房屋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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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

张神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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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婚前买房,即使婚后加女方的名字,房子也不一定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了保护女性的权利,最好男方出示赠送协议。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名字可行证明房产所有人的最高效力是房产登记,这个登记,是在房管局的不动产登记薄上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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