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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担保了一份借款合同,2012年7月被债权人起诉担保人要担保人中的四人还钱。追诉有无时间限制?

2019-03-12 17:4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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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3-12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担保法》第25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规定。  一般担保会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如果债务人只是不还钱而不是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话,那么债权人是不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到法院是起诉,让法院裁定。如果法院判决之后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偿还责任。  根据《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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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可以同时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但是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的,法院在判决时需要表明,在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擂要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履行债务。如果担保人承担的一般保证责任,则债权人应当同时向债务人和担保人主张权利。如果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则债权人可以只起诉担保人,要求其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借款人被担保人起诉,借款人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人民法院在立案之后,会在5日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然后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借款人被担保人起诉后,借款人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在5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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