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中,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初婚未育,根据现行生育政策,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再生育子女是个行政许可行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子女必须由当事人夫妻提起再生育申请,经计生部门批准后下发《再生育证》方可合法地再生育子女。这在你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应该是有明确规定的。 你的情况是符合再生育条件,但如果没有经过批准而生育子女的,虽说不是超生,但同样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当然,这个数额就会比超生子女的少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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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第三胎): (一)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四)已合法生育的子女中,有经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或者确诊为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夫妻通过产前诊断和筛选可以再生育的。'
国家制定计划生育二胎政策,是因为人口老龄化等问题,以及根据社会现阶段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并不是所有的家庭都可以生育二胎,申请二胎的家庭必须应该符合国家制定的方针政策。夫妻双方都是国家工作人员;经鉴定,第一个孩子有残疾,或有其他比较严重的生理缺陷,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等,可以生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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