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夫妻离婚怎么判孩子的判给谁,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夫妻离婚孩子的判决: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情形也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抚养归归属的一个参考条件。 (三)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的子女,如果一方存在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或者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或者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形的,可予以优先考虑获得抚养权。 3、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同时,法院还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住房条件、孩子的成长习惯等因素来最终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