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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年多就离婚了,女方要求退还彩礼,男方不同意,可以退回来吗

2022-03-24 09: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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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24 回复

专业分析:

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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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主要是看结婚之后两个人是否在一起同房,假如两个人结婚之后经常在一同房,那么即使结婚一年或者结婚半年,那么离婚之后都不需要退还彩礼钱,这是我国最新的民法典规定的,相反假如结婚之后两个人并没有在你同房男的去当兵,女的一直在家,两个人并没有发生关系,那么是可以退财礼钱的。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不需要。只要当事人登记结婚了,对方一般情况下不可以要求退还彩礼。但是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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