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贩卖毒品案没有直接证据的犯罪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连续贩卖毒品,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形: 一、一次购入多量之毒品,再分多次卖出情形的认定:认为成立连续犯。 二、多次贩卖毒品,且毒品种类相同:毒品的种类相同的话,在规范的认识角度,多次贩卖毒品的行为都可以理解为对于同一法益——人民健康的侵害,其人格态度也可以被看作是对于人民健康受到危险的一种放任,能够作为一个犯罪进行评价,即成立连续犯。 三、多次贩卖毒品,但毒品种类不同:犯罪的同类性既可以作宽泛的理解,如罪质相同的同一罪名;也可以作严格限缩的理解,如认为连续犯所触犯之数罪名,其构成犯罪之各要素,彼此皆须完全相同,而非只是各罪名的构成要件相同而已。 四、多次毒品犯罪,其中既有贩卖、又有持有、还有走私等行为。 五、行为人先后实施贩卖毒品罪的帮助行为和实行行为。
贩毒的直接证据如下: 一、当事人的陈述:包括刑事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二、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 三、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书证; 四、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视听资料; 五、在特定情况下,能直接证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的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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