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购买社保可以要求补缴吗?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是可以要求单位补交的,一般可以向人社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权。 《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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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劳动者自建立劳动合同之日起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您仍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单位无故停止为您缴纳社会保险,您可向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同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1、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2、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3、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4、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5、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如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致使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工资损失等等。如果因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产生纠纷,劳动者要求赔偿损失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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