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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 1、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而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种抵押合同无效; 2、债务人与个别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大部分财产抵押给一个债权人,从而丧失履行其他债务能力的,该抵押合同无效。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 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 3、应该办理抵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抵押合同无效 4、抵押物重复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 5、对于通过签订抵押合同规避法律的,抵押合同无效。 6、主合同无效的,抵押合同无效。 7、以不能作抵押的财产设立抵押权的,抵押合同无效。 8、抵押物价值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抵押合同无效。 9、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到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签订抵押合同的,其行为无效,抵押合同也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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