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针对自书遗嘱可以根据什么程序立,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有效的自书遗嘱订立的条件:自书人需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立遗嘱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受胁迫或欺骗;自书遗嘱的内容是合法合规的;自书遗嘱需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自书遗嘱可按下列程序订立: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当亲自写遗嘱全文;2、遗嘱人在自己的遗嘱上写明年、月、日、地点;3、遗嘱人亲笔签名;4、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在增删内容旁边注明涂改、增删字数,并在增删处另行签字。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