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实规划条件,并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竣工测绘报告、竣工图等资料。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日内核实。经核实,建设项目符合规划条件的,应当出具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应当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未取得规划条件核实意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交通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针对个人在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向谁申请,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建筑工程验收由建筑单位组织。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一般情况下,竣工验收要按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由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组织。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一般是由银行、物资、环保、劳动、统计、消防等部门组成。建设单位、接管单位、施工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参与验收工作。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