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申办继承权公证时,应向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继承;则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申请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二)申请继承的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明、银行存折等。(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该证明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医院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如果继承人已死亡,也应出具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四)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和有无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人的证明。如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社会关系证明等。(五)继承人如果委托亲友或机构代理申请公证时,就应向公证处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一般应经公证处公证;来自国外的委托书还必须经所在国公证人公证和我国驻该国领事馆认证。 所以该放弃继承的公证效力可能存在一定的瑕疵。如引起纠纷可请求法院认定。
针对当事人如何申办继承权公证,需要哪些材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以下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当事人应递交公证申请书,同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工作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有关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尸体火化证明书、或有关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如果被继承人是被宣告死亡的人,当事人应提交人民法院关于宣告死亡判决书。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