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不动产登记手续如何办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提交申请:县级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2.准备材料: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 3.实地察看:不动产登记机构实地察看; 4.完成登记: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合法不动产权证。
对不动产登记如何办理的问题,下面我做简要分析。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不同地方的具体不动产登记机构及登记流程,相关当事人应向当地的相关部门咨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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