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理赔过程中,保险人不接受投保人的赔偿要求的就是拒赔。 其主要原因有: ①损害发生不是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特定的灾害事故造成,或者明显属于除外责任; ②损害发生是由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他利益关系人的故意行为、重大过失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 财产保险拒赔 财产保险拒赔 ③违背诚信原则,如投保时隐瞒重大真实情况,虚伪申报并因此出险的,或者出险后弄虚作假,企图骗取赔款的; ④被保险人严重忽视安全法规,未落实安全防灾建议而出险,或者出险后不积极抢救,放任损失扩大的; ⑤受损财产不是保险标的或者出险时间不在保险有效期内 ⑥保险财产出售、转让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新的所有权人不是合同当事人,不能享受保险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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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要求退还保险费的方式如下:保险责任开始前,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责任开始后,要求解除合同的,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收取保险费。
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会发出书面通知,说明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的理由。投保人对此存在异议的,可以根据通知书内容,对照个案实际,查证应否理赔。确属保险人认定错误的,投保人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以诉讼的方法解决理赔纠纷。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保险理赔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人寿保险的诉讼时效为五年,均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时效。所以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决定存在错误的,保人应在法定期限内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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