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针对国家土地征收上的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啊,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如下:耕地标准旱地平均每亩5万元、3万元,水田每亩9万元,菜地每亩15万元;基本农田标准为旱田5万元/亩,水田9万元/亩,菜地1.5万元/亩;征用林地平均每亩13万元、8万元;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等集体用地平均每亩13万元、6万元;征收库嘎集、荒地、未利用地平均每亩2万元;房屋标准为每平方米3300元,砖房每平方米2400元,平房或草房每平方米1900元。
国家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4、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