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未成年人取保候审有哪些需要注意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有“人保”和“财保”两种。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时,司法实践中普遍采用财保。采用财保形式,起不到对被取保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有的保证、强制作用。因为,一方面,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保证金应由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自己交纳,排除了由被取保者之外的人交纳的情形。而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一般是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的,其结果一般是由其监护人出钱交纳,而不是用被取保的未成年人其本人的钱交纳,起不到对未成年,人本人的限制作用;另一方面,如果违反了取保候审的规定,所交纳保证金被没收,因不是没收未成年本人的金钱,对未成年人本人也无惩罚作用。
特点: 一、公安机关、检察院在侦察、起诉阶段决定取保候审的,法院基本上都继续批准取保候审。 二、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对外地的未成年人出于潜逃风险的考虑一般不予取保候审。 三、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对未成年人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一般不予取保候审。 四、未成年人在取保候审后往往会提出一些辩解,主要是对自己行为的法律定性提出异议,法院在决定是否取保候审的问题上会犹豫。 五、法院对未成年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法定代理人大多数采取合作的态度担当保证人,但也存在极少数法定代理人经过教育后才愿意担当保证人的情况。 六、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对未成年人取保候审的比率较低,且同类案件在取保候审问题上缺乏比较标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