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一方患有瘫痪或其他严重疾病,另一方提出离婚的,如正在治疗期间,且有治愈可能的,继续履行夫妻互相扶助的义务,原则上不应准予离婚。特别是对那些夫妻原来感情较好,结婚多年,更应说服原告本人本着互助互爱的精神,照顾患病的一方,尽量调解好和或判决不准予离婚。如结婚时间不长,坚决要求离婚的,可在安排好被告人的生活和护理等问题后,准予离婚。
另外合法、合情、合理地处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对判决准予离婚的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住房及经济帮助等问题上,尽可能照顾患患病的一方当事人,支持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