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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担保人任期间如何计算连带责任?

2022-05-22 17: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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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22 回复

专业分析: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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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连带责任就是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符合这一条件的担保人就是承担了连带责任。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担保期间是可以约定的,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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