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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在与妻子办理离婚手续,现在房子拆迁补偿到什么进程我不知。我想把我能分割的那一半房产过户到女儿名下吗?

2019-04-06 05: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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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丹婷律师

2019-04-06 回复

专业分析: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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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当事人是否可以主张分割拆迁利益,需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权属、被安置人口等因素综合判断。若当事人一方主张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中的利益,其需要证明系争房屋的建造(翻盖、修建等)行为处于婚姻存续期间,以及系争房屋建造时的出资情况。若系争房屋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建造,当该系争房屋被拆迁时,法院一般支持对该拆迁利益进行分割的请求。如果拆迁时主张分割补偿款的一方被列为安置人口,即便是没有对房屋实际出资,但是其作为被安置人口获得了补偿,依旧有权获得其应有的份额。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房子过户到你名下,就属于你合法拥有财产。在房管部门就会有你住房情况备案登记。如果你想买属于你自己住房,就会给你算二套,首付6--7成,,契税3%,贷款利率上浮1.1倍。如果过户给你房子,你自己名下已经有了住房,你想再买,就算三套,不能办理任何贷款,自由一次付清购房款,如果此时过户给你房子,你名下有属于你家庭住房,你想卖掉属于你自己住房,算二套,需缴纳1%个人所得税。不满五年还有5.55%营业税。如果你自己名下有住房,再过户给你这房子,以后如果征收房产税,你需要缴纳超过你家人均面积的房产税,每年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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