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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的财产进行投资所获得的物资利益,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比如:银行存款中所获得的利息、出租房屋或者物品所获得的租金等。 但要注意: ①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婚后夫妻约定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②投资行为可发生在婚前,也可以使在婚后。投资所获得的收益必须是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已经实际取得的收益,但是包括预期收益。 3这里只有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用于投资的那部分个人财产依然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1、投资理财孳息的归属,根据“一方是否付出贡献”这一原则,如果天然孳息有另一方的贡献,就应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天然孳息另一方并没有任何贡献,就应为个人所有。法定孳息,比如债券、储蓄的利息并不需要另一方的付出,所以应归个人所有;如一方未付出任何贡献则房租应为个人所有。 2、投资收益的归属,依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生产、经营的收益”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所以根据法律的规定,投资收益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此处的投资收益不包括增值收益。 3、增值的归属,还是根据“一方是否付出贡献”这一原则,如果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因另一方付出的物资、劳动而有了部分增值,比如装修房屋使房屋增值等情况,则增值部分应属夫妻共同所有;但如果以上财产只是因为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增值的话,则增值部分应为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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