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这种情况下,参保还是很有必要的,相当于个人社保缴费年限一次性增加,这种机会不可多得。建议你向亲戚朋友借一些钱,最好也交上。 2.如果因为用人单位原因部分人员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这种情况下你可以选择不补缴,就视为保险中断,也没太大关系,只要以后累计缴满15年就可以。
针对请问08年7月份之前的保险原单位应不应该交,若原单位不给补交,我有什么办法?,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原单位没给交保险可以要求单位补交。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保险是一种保障机制,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的支柱。
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此种情形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补交社保,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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