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抢劫被绑架人随身携带财物行为的定罪。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勒索型绑架有二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行为人事先预谋抢劫,但抢劫之后又劫持被害人,勒索被害人及其亲友的财物。因为行为人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劫取被害人的财物,这个行为构成抢劫罪。抢劫之后,行为人为勒索被害人或其亲友的财物,又劫持或者拘禁被害人,这一行为又构成了绑架罪。这实质上是连续发生抢劫和绑架各自独立的两种犯罪,对此认定为抢劫与绑架二罪进行数罪并罚。实践中,在同一案中既有绑架行为又有抢劫行为的情形也时常发生。行为人在绑架人质的过程中发现人质身上带有财物而将其非法占有的情况即是。对于这种情况如何定性笔者认为,行为人在犯罪之前仅具有绑架勒赎的故意,在绑架被害人即非法控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之后,发现被害人身上带有财物而将其取走的。此时,行为人的绑架行为构成绑架罪没有问题,但行为人利用被害人人身自由被限制而无法反抗的状态将其财物取走的行为却不宜另定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
针对抢劫罪怎样认定?转移财物罪,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认定为抢劫罪需要符合下列要件,即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1客体是复杂客体,即本罪既侵害了公私财产所有权,也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 这种侵害客体的双重性,是区别本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罪和大多数侵犯人身权利罪的重要标志。 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就应当对本罪负刑事责任。 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故意内容具体表现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明知是他人财物,而故意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以实现其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在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如抢回自己被他人非法占有的财物,则不以本罪论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