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3年7月23日在广东省恩平市沙湖联通营业厅购买了一款(南方高科SC9388)CDMA手机。当时是以预存话费+折价购机的方式购买的手机。现在我的话费还没打完,我到营业厅要求继续使用我的预存话费,可营业员说预存话费是限期18个月,说我的话费到期了。我说当时购机时没说,协议书上也没注明。就应该给我继续延用这笔话费。就是因为话费问题,我在网上查看我的个的资料时,又发现了新的问题,1、我每月的话费单只有我交的现金话费显示在帐单上,而预存的话费没有扣。2、在异动资料里,我的个人资料(CDMA用户资料修改)、(CDMA交押金)、(CDMA退押金)、(CDMA更改用户套餐)从购机到现在我没有更改任何个人资料。购机时也不知道自己享受哪种套餐服务。(营业员没有说明)。3、我现在的套餐是(江门JM014新2058包来话18元套餐)这个套餐的具体内容不知道?这是不是属于欺诈行为?我能不能提出索赔?怎么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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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不动产权证上载明的号码。如,京 (2018)朝阳不动产权第0000000号,或者苏房地(宁)字 (2017)第0000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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