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主破产,债权人则可以向破产管理人申请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 破产债权主要包括: ①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②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③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④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 ⑤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 ⑥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的; ⑦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部分都列作破产债权。
针对破产债权债权人可以要求执行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债权人是可以要求破产的。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债务人的债权。法律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能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