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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不同意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2023-08-15 20: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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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8-15 回复

专业分析:

被派遣劳动者是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而不是用工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用工单位同意 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劳务派遣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下列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劳务派遣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务派遣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劳务派遣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劳务派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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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解除员工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的,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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