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为争取子女抚养权,可从以下九个方面准备证据: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针对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可从哪些方面准备证据,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为争取子女抚养权女方可准备以下证据:出生证明,未满两岁;医疗机构出具生育能力证明;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生活和教育倾心关注证明;对方有其他子女;医疗机构出具对方患严重疾病证明;对方吸毒、赌博等恶习;外祖父母有能力照顾;十岁以上要求与母亲证明;女性相应经济收入证明。
为争取子女抚养权,女方可准备以下证据:儿童未满两岁;女方丧失生育能力的;对孩子生活倾心关注的证明;对方有子女的证明;对方患有传染病的证明;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子女与外祖单独生活多年;八岁以上儿童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女性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和经济收入证明。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