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13 回复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因此,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近亲属对伤情鉴定结论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司法机关一般应当进行重新鉴定,并且对人身伤害进行重新鉴定的,应当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针对对于医学鉴定中的伤害程度的争议,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张新仕律师
广东连越(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医疗事故伤残程度如何鉴定的问题,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到十级,每级致残率相差10%。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专题
2022.03.25
2022.10.14
2022.12.21
2022.10.11
2022.08.05
网友热门关注
11,522人已观看
5,972人已观看
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的如何处理
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的如何处理?
1,123人已观看
140人已观看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