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纠纷属于民事诉讼,所以物业费诉讼时效跟民事诉讼时效同拖欠物业费超过两年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要根据具体情况确认。首先、拖欠物业费是民事纠纷,在民事纠纷中不叫追诉期而是叫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七章规定诉讼时效: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依据这两条的规定你的物业公司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11号规定第二条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第三条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结论:1、向请求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物业公司不能违法约定延长诉讼时效,2、如果物业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他们在2年的诉讼时效时间内,曾经向你催交过物业费,你就可以依据上述(法释〔2008〕11号第三条的规定首先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只要这样人民法院就会对物业公司向你进行的超过诉讼时效的主张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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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是违反合同义务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要承担民事的经济赔偿责任。 合同违约违反了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违约的一方当事人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并且当事人的另一方有权进行索要违约金。如果违约金高于或者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可以进行上诉对违约人进行追偿。
只有在合同违约的过程中有欺诈行为才是合同诈骗,一般性合同违约不算合同诈骗。 二者的根本不同点,在于行为人有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也就是说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如果没有这一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是因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天灾人祸或市场变化等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使当事人没有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的,只能定性为合同纠纷。 违约和合同诈骗是有一定区别的,违约之后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而合同诈骗之后需要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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