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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办理确权的程序是: 1、申请。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以及土地权属材料。 2、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3、审核。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4、审批。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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