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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住院期间医疗费要求对方垫付,对方拒绝怎么办?出院后上法庭处理

2018-11-09 19: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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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8-11-09 回复

专业分析:

受害人一方可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向保险公司要求垫付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因为抢救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的通知后,经核对应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所以,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受伤后,支付医疗费用、抢救费用有困难的,可以通过交通部门来进行催要。 要求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一般需要公安交管部门出具垫付医药费通知、交通事故认定书、所接受治疗医院出具医疗发票和清单等材料。此外,还要通过被保险人签名确认,保险公司才会将在交强险项下的医药费1万元转至医院账户垫付受害人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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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般受害者遇到这种情况,只能是通过交警人员从中协调,责令需要对事故负全责的那一方,采取较为积极的态度对待事故的善后工作,并且为受害的一方垫付一定数额的费用。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法律上并没有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的相关规定。因此受伤方,在面对肇事方不垫付医疗费时,也要及时治疗,以免耽搁最佳治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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