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什么情况下公司登记机关可以注销公司清算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公司存在下列几种情形时,可以办理注销登记: (1)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并经过清算后; (2)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股东不想继续经营,完成清算程序后;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完成清算程序后; (4)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公司完成清算程序后,在公司无法继续经营,股东拟彻底结束公司时,在完成公司的清算程序后,即可办理公司的注销登记。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