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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虚假广告行为的;为多人实施虚假广告行为的;虚假广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致使多人受骗上当的;造成恶劣影响的; 相信广告宣传的内容而接受所宣传的商品、服务,致使生产、经营、生活等造成严重损失或受阻的;导致人身身亡的严重后果的;等等。
区分虚假广告罪与诈骗罪的方式如下: 1、前者是以让消费者购买商品为目的。后者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前者侵犯的是广告市场管理制度和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后者则是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3、前者是采用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特定手段,后者则是采用隐瞒真象和虚构事实的欺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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