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持家庭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提出申请; (二)经审查、核定符合条件者予以登记,并按照登记项序等条件进行排序,分批开展购房证明; (三)购房人持购房证明到市住宅中心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单位选购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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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有申请购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6万元/年以下),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自己看中的经济适用房指定地点登记购房。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购房家庭需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明。
经济适用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具有当地的城镇户口; 2、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符合市或县人民政府规定划线的低收入家庭标准; 3、申请人家庭没有住房或者现所居住的房子面积低于市或县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一、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交申请材料如下: 1、房屋买卖合同; 2、盖章的申请表; 3、测绘图、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4、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6、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7、购房人身份证明; 8、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9、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二、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如下: 1、双方明确约定一方将自己所有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房号转让他方; 2、双方不明确约定买卖房号,仅签订协议约定,房屋购买后有关房屋的所有权利归属于实际出资人一方,名义买房人要无条件协助实际出资人办理相关手续; 3、名义买房人在购买经济适用房之后即与实际出资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该套房屋出卖给实际出资人,待政策允许后再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综上所述,经济适用房办理房产证的流程与普通商品房流程相似。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经济适用房办理房产证所需的材料有所不同,所以还是要会区别。经济适用房价格有政府规定,没有议价空间,但是通常商品房的价格则由市场控制,政府一般不会做出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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