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开审理申请书 xx市xx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Xxx诉Xxx离婚一案,本人要求不公开审理,理由如下:该离婚案涉及个人隐私。 基于以上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不公开审理的申请,请予审查批准。 申请人:Xxx 2008年x月x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中规定:人民法院对于第一审案件,除下列案件外,应当依法一律公开审理: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3、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经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4、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5、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 6、法律另由规定的其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目前,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各个诉讼阶段都有可能涉及到公民合法的隐私权。比如:恋爱过程、收入状况、是否未婚同居、性生活情况、第三者情况等。对离婚案件公开开庭对当事人隐私权的形成了严重威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了不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包括;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也就是说,只有当当事人主动申请、法院认可允许两个必要条件同时成立时,离婚案件才可以不公开审理,缺一不可。实际上,不公开开庭也要比公开开庭更有利于法官审理和当事人达成合意,缓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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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审理民事案件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类: (1)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如军事秘-密、国防情报、党政机密等等。 (2)涉及个人隐私案件。包括公民个人疾病、夫妻家庭关系等等。 (3)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婚姻案件。 (4)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5)其他法律规定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四类案件存在不公开审理的情况: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被告为未成年人的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经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人不得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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