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法院能强制执行离婚协议书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当事人不可以以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申请法院对离婚协议进行强制执行,当事人必须先就对方不履行的行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判决之后会被人民法院依职权分割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法院进入执行程序后,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才可以依职权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不可以。在婚姻登记机关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不属于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必须严格依法进行。根据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能够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 1、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2、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 3、仲裁机构的裁决;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5、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据行政法规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决定。 离婚后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问题反悔,不愿执行离婚协议的话,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也就是说,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的离婚协议,当一方不履行,另一方不能据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只能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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