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职工代表大会的效力,没有全场职工代表大会的说法。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决定或者报请审查批准企业的各项计划;(2)决定企业行政机构的设置;(3)报请政府主管部门任免或聘任、解聘副厂级行政领导干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任免或聘任、解聘企业中层行政领导干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5)提出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查同意;提出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的建议,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6)依法奖惩职工;提请政府主管部门奖惩副厂级行政领导干部。企业可以设立管理委员会或通过其他形式,协助厂长决定企业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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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区别在于特征、属性、组成的不同: 1、特征的不同。职工大会:职工代会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职工大会是来自各个方面的代表所组成的。这种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使它比其他民主管理形式有着更坚实的群众基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有法定的权威性,并且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2、属性的不同。职工大会:职工行使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3、组成的不同。职工大会:公司企业全体职工,并且职工大会每届三至五年,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职工代表大会: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其代表人数可根据企业规模大小按一定比例由本单位自定。企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年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方可召开。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 (一)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修改中国工会章程。 (四)选举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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