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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条

2022-07-09 18:5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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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09 回复

专业分析: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建议你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公安机关应按以上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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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主要对关于行为人恐怖表演、强迫劳动、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等犯罪行为的处罚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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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他人,是指以强制或者非强制的方法,违背对方意志,实施的正常性接触以外的能够满足行为人淫秽下流欲望的行为,行为人必须是在公共场所故意实施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行为。这里的“公共场所”主要是指公众进行公开活动的场所,如商店、影剧院、体育场、公共交通工具、街道等场所。这里的“裸露身体”,不仅包括赤裸全身,也包括比较常见的赤裸下身或者暴露隐私部位,或者女性赤裸上身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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