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已取得“绿本”的安居房的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一方不同意竞价的,应当在评估确定市场价的基础上,按照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判决房产归属,以市场价减去取得房产一方“绿本”转“红本”所需补交的差价及税费为补偿另一方的基数确定补偿另一方的数额。
离婚时当事人请求对没有取得产权证的农村自建房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房的使用权作出处理,判决享有使用权的一方应当补偿对方使用期间该房相近地段一半面积房屋的租金损失;当事人请求对违法建筑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处理,但当事人请求分割违法建筑拆除后的残值部分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