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向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有两个含义,一为会议程序,一为业主组织,作为业主组织时,业委会为其执行机构,与业委会同时成立,因此相关法规中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和程序也是成立业委会的条件、程序)的书面要求。 法规的规定本来是首先由开发商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报告,开发商不提出的再由业主提出。实践中没听说哪个开发商曾主动提出过此类报告,广大业主趁早自力更生。 2、产生筹备组成员 3、筹备组成员名单公告 4、进行筹备工作 5、筹备工作公告 6、业主大会召开 7、备案 8、出备案证、刻制印章 9、委员名单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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