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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及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2-03-21 19: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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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21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可以确定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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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医疗费。按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3.残疾赔偿金。按残疾等级赔偿。 4.死亡赔偿金。被害人在60岁以下的,按城镇或农村居民平均收入乘二十年计算;被害人在60到74岁之间的,年龄每加一岁赔偿年限减一年;被害者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5.被扶养人生活费。按被扶养人的年龄以及受害人抚养的人数计算。 6.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7.误工费。按受害人的收入计算。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残疾等级以及实际需要计算。

李方勇律师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一般是:受理交通事故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二十倍。但是,超过六十周岁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超过七十五周岁的,死亡赔偿金按五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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