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引诱五人以上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十人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三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或者引诱、容留、介绍五人以上该类人员卖淫的; (三)非法获利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针对引诱卖淫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犯了引诱幼女卖淫罪既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下列情况: (一)多次引诱他人卖淫的; (二)引诱多人卖淫的; (三)引诱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四)引诱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行为人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会很严重,可对行为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一般构成该罪的,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