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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赔偿哪些费用

2022-03-17 1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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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17 回复

专业分析:

1、工伤医疗费。一是抢救治疗,由单位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后30日内,填报《市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审核表》,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病历及复印件、医疗费发票、费用清单等材料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二是后续治疗或旧伤复发的,经确认到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备案方可治疗,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结算。2、工伤康复费。经康复确认的工伤职工,由单位持康复确认书到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批准后,到工伤康复定点机构进行康复治疗,符合规定的康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4、辅助助器具配置费。经确认可配置辅助器具的工伤职工,由单位持《确认项目结论通知书》到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批准后,到定点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按省人社厅《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和费用限额表》规定配置辅助器具,由基金支付费用。5、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单位填报《市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审核表》,持劳动能力鉴定费原始发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6、伤残补偿待遇。一是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单位填报《市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审核表》,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二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持《市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审核表》等材料,上述两项待遇均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7、工亡补偿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单位填报《合肥市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审核表》,持工伤认定决定书,符合供养条件的提供供养直系亲属证明材料,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8、住院伙食补助费及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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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职工在工作期间内受伤则会被认定为工伤。通常情况下工伤可以得到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来给予当事人的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费(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生活护理费和其他赔偿费用(包括伙食补助、外地就医差旅费等)。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2、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3、停工留薪期间的护理费; 4、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时的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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