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肇事案件的通知》,对于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负事故主要或的肇事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1.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 (2)重伤1人以上,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 (3)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3万元至6万元之间的。 2.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视为“情节特别恶劣”,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2人死亡。 (2)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6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 3.具有下列情节之一,并符合上述“1”或“2”的规定,按照“1”或“2”的规定从重处罚: (1)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潜逃,或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于人的。 (2)的。 (3)非司机驾驶机动车辆的。 (4)驾驶无牌照车辆的。 (5)明知机动车辆关键部件失灵仍然驾驶的。 (6)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针对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追究刑事责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刑期由法官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并不一定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死亡一人及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或者致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