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项目及数额,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针对刑事案件轻微伤赔偿标准以及计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的,不构成犯罪;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行为人应当赔偿被害人产生的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营养费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第四节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受到人身损害的一方可以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