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及程序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为符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等。 取保候审的程序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申请程序如下: 1、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3、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