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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自己购的房屋算共同财产吗?

2019-10-29 14: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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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10-29 回复

专业分析:

【单身青年,考虑在近期购商品房,】如果一年或二年后结婚了,现在所购的房屋算是你的婚前财产。不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如果是银行贷款购房,自己先付首付,结婚以后再与妻子共同还贷,这个房屋的财产权,按照各自的投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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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婚前一方购买房产,且在婚后用该方的个人财产还贷,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的,属于登记方的个人财产。 离婚时如无协议约定的,归购房方所有,另一方对房产的增值部分享有债权。但是如果在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对方的姓名的,视为共同财产。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中,许多父母为子女买房子耗尽毕生的积蓄,这一规定也是对婚姻中双方及其父母财产的保护。 3.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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