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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不构成结果加重犯

2022-03-25 03:4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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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25 回复

专业分析:

所列三中情形不是结果加重犯,应定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一般情况下,结果加重不会导致罪名变更,只是会加重刑罚,如虐待罪。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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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结果加重犯是指由于行为人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发生了严重的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 结果加重犯的构成要件是:行为人所犯罪行基本要件的行为,在客观上必然会导致超越犯罪基本要件的加重结果。 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或者加重的结果,必须要通过刑法中的相关明文规定,成为附属于犯罪基本要件的具体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 对于构成犯罪的基本要件的行为及其造成的加重结果,也将构成结果加重犯。 对于结果加重犯,应按照刑法分则条款所规定的加重法定刑处罚。

王麒淋律师

湖南合策律师事务所

结果加重犯和加重情节的区别如下:构成要件不同,严重情节不具体,而加重结果是具体的;犯罪数量不同;处罚情况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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