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农转非”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包括,但不限于): 1、如果当事人经济条件允许的,可以在当地的城镇“购房入户”,迁移户口到房产上,就是“非农业户口”了; 2、如果当事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之一在当地的城镇有房产的,可以通过户口直系亲属挂靠的方式,迁移入户“非农业户口”; 3、当事人可以通过就业(需要用人单位有相应的户口挂靠资质),实现户口“农转非”; 4、当事人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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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农转非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流程是: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公民向迁入地进行迁户申请,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以上是武汉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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