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具体条件和办理程序规定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针对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程序和条件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案件嫌疑人被批捕后,申请取保候审的程序是: 1、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2、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进行审查; 3、确定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被取保候审人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 4、执行取保候审手续。
刑事案件批捕后申请取保的程序是: 1、犯罪嫌疑人一方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进行审查; 3、确定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4、被取保候审人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