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七十六条恶意欠薪罪刑法修正案八,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刑法修正案八取消的13个死刑罪名及相应的法律条文: 1、走私文物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 2、走私贵重金属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 3、,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 4、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5、票据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 6、金融凭证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二款; 7、信用证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8、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9、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六条; 10、盗窃罪,《刑法》二百六十四条; 11、传授犯罪方法罪,《刑法》二百九十五条; 12、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刑法》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 13、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刑法》三百二十八条第二款。
本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当事人基本上有支付劳动报酬的能力但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 2、数额较大,对于数额较大的具体定义还未明确规定,一般根据相关的司法实践来看,涉及数额为5000到10000的均可以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也就是经过政府机关干涉但依然不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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